根据《关于举办2022年广西残疾人青少年手工艺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》(桂特教培〔2022〕15号)文件精神,根据参加活动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和作品质量,共评出最佳组织奖12名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3年4月10日到4月14日止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有关情况,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;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的有关信息将被严格保密。
以下异议不予受理: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;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。信息有误者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联系修改。
联系地址: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,联系电话:0771-5843925,邮箱: gxyztjzx@126.com。
附件: 广西残疾人青少年手工艺作品展评活动最佳组织奖公示名单
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
2023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