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中心库存物品管理,规范部门库存物品外借流程,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,特修订原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》,请各部处室、教学教辅机构遵照执行。
一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借出流程
(一)库存物品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;
(二)借用人需出具盖所在部门盖章的物品借用登记表;
(三)管理员确认该物品在库与物品完好,借用人填写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借出登记表和归还回执》(具体见附件1),管理员与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,附件1中的借出登记表由管理员留存,归还回执单由借用人留存作为归还凭证。
(四)借用人将所借物品领回;
(五)经办人将被借出的物品信息登记到本学期的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借用归还学期登记表》(附件2)中。
二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归还流程
(一)借用人将附件1中的归还回执单和先前借用的物品交由管理员过目,如因特殊原因延长借用时间,需在回执单上标明;
(二)在将确认归还的部门物品信息与附件1(第一联)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,管理员将归还回执单粘贴在附件1(第二联),并复印存档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借出登记表和归还回执
2.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库存物品借用归还学期登记表
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
2021年9月6日